姓名:
李小明
党员编号:
2084
所在党支部:
大河村党支部
待支付余额:
¥10.00元
一、新党员应从上级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的那个月起开始缴纳党费。如果原是共青团员,当月己经交了团费的,可从下一月开始缴纳党费,
二、党员每月15日应主动向党组织缴纳党费,如因外出或本人按月缴纳党费有困难时,支部可以允许提前缴纳党费或回单位后补交党费,或委托其他同志或家属转交。
三、党支部每月收缴一次党费,由党支部办公室收齐后时代交到上级部门。
四、无正当理由,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的党员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,应予除名,
五、党费收缴要有专人管理,工作变动时,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。
六、党费收缴登记情况入帐,定期公布。院党支部每月向向全体党员公布一次。
七、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:每月工资收入(税后)在3000元以下者,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.5%。3000元以上至5000元者,交纳1%;5000元以上至10000元者,交纳1.5%;10000元以上者,交纳2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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